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读后感
▥小学作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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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是一本美国作家乔治·塞尔登写的童话,讲述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乡村蟋蟀,在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里的奇妙经历。
柴斯特是一只特别的蟋蟀,他不仅热爱音乐,而且很有天分,不管什么曲子,只听一遍就过耳不忘,还能够巧妙地演奏出来。
柴斯特是一只诚实的蟋蟀,他在做梦时吃了一张两元的纸币,闯了祸,但他没有逃避,坦然接受了惩罚。
柴斯特是一只很好相处的蟋蟀,他对朋友坦诚相待,不仅收获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友谊,还获得了玛利欧一家的欢心。
柴斯特也是一只天真的蟋蟀,当秋天来临的时候,他感受到了九月的忧郁,于是更怀念家乡了。
这本书文字风格多变,时而幽默有趣,时而一本正经。内容也十分丰富,报摊起火、吃中国菜、开演唱会等故事,都写得十分精彩,是一部耐看的书。书中的插图非常精美,把人们的神情描绘得栩栩如生。
柴斯特原来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乡下,意外地来到了纽约。他虽然过着快乐的生活,但时刻不忘家乡,按捺不住乡愁,还是回到了康涅狄格州的草原。这本书告诉我:就算在外过着幸福的生活,也不要忘记自己的家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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