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
▥小学作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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寒假里,我看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——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。它讲述了一只来自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,名叫柴斯特的蟋蟀,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,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——时代广场,由此发生了很多奇妙的故事。
小小的蟋蟀柴斯特刚来到纽约的时候特别孤独,书里有一段描写柴斯特做梦的情形我印象特别深刻:“……梦里,它坐在康涅狄格州老家那根树桩的顶上,嚼着一片柳树上的叶子……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,还带着点儿苦味。但是柴斯特还是继续嚼着,心里盼着它的味道会慢慢变好……”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在幼儿园寄宿时想家的感觉。
很幸运,柴斯特在时代广场遇到了两个好朋友:塔克鼠和亨利猫。与《猫和老鼠》里的那对天天打来斗去的冤家不一样,用塔克的话说,亨利是它“最好的朋友”,也是“最老的朋友”。他们给予柴斯特很多的帮助。刚才讲的柴斯特做梦嚼树叶,实际上是把主人家的两元钱给吃了,后来还是塔克把它积攒的钱给了柴斯特,才化解了危机。真挚的友谊能帮助人们战胜生活中的种种困难,在我六年来的寄宿生活中,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一点。
终于有一天,柴斯特的音乐才华被大家发现了,“……人们在驻足聆听的那一刻,脸上的神情也不禁起了变化,而那些时时刻刻充满在耳朵里,属于城市的嘈杂噪音,也都在蟋蟀这美妙的音乐里平静下来了……”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汇报了朋友们的真诚友情,也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,自己还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!
但柴斯特的成功并没有给它带来快乐,它发现,“虽然荣耀是件好事,但是也同样让它感到非常疲倦。”最终,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,柴斯特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,过上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。
对于柴斯特的选择,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。我很认同文中亨利猫说的一番话:“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,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。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,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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