霁月难逢,彩云易散——晴雯
▥小学作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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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读晴雯,印象最深的便是她“左手上有两根指甲,足有二三寸长,尚有凤仙花染得通红的痕迹。”这样的装扮,猛地一看,倒像是位养尊处优的小姐。
端午佳节,宝玉因金钏儿之事闷闷不乐,恰巧晴雯给宝玉换衣服时失手将扇子跌折,宝玉便训斥了他几句。晴雯哪里受过这样的冷言冷语,便和宝玉吵了起来。直至傍晚,宝玉消了气,给晴雯赔礼道歉,让晴雯撕扇子,博千金一笑。宝玉说:“就如杯盘,原是盛东西的,你喜欢听那一声响,就故意砸了也使的,只别在气头上那他初期。”宝玉这段话,极易让人想起千百年前的幽王,也是这样为了博褒姒一笑,不惜一次一次烽火戏诸侯。大抵晴雯之貌美,从中可见一斑。周幽王因一次次的儿戏最终国破人亡,曾经盛宠的褒姒也难逃一死。而晴雯,下场也和褒姒那么像,郁郁惨死家中。撕扇一事,刻画了晴雯天真幼稚,张扬率性的性格。
曹雪芹写晴雯的笔墨,比迎春、惜春两位小姐的都多。她有“撕扇子”的骄纵,也有侠肝义胆的“抱病补裘”。但提起晴雯,更多人会说上这么一句话:“心比天高,命比纸薄。”甚至她的判词中也有这么一句:“心比天高,身为下贱。”的确,她身为丫鬟,却将指甲留的足有二三寸长,还染得通红。她身为奴才,却敢和她主子宝玉顶嘴争吵。她身为奴隶……
可是,我们有没有想过,她为什么会“心比天高”?
大概是因为,在当时的封建社会,她拥有一种别人不曾有的平等意识。贾府中的很多奴才都是在很自觉的作奴才,都是认为自己天生就是奴才命,天生就是来服侍人的。可晴雯不。她认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,凭什么她就要低人一等,凭什么她就要低三下气受人指使?她不服。她顾自己有一股倔强劲儿,瞧不起王夫人笼络人心的小恩小惠,瞧不起因为一点儿好处就阿谀奉承的那些小人。她反抗性最强,抄检大观园时,别人迫于权贵只得乖乖低眉顺眼打开箱子任人检查,唯有晴雯是“挽著头发闯进来,‘豁啷’一声将箱子掀开,两手捉着底子,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,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”,让狗仗人势的王善保家的反倒自讨了个没趣。她“水蛇腰,削肩膀”,眉眼也有点像林妹妹,所以很多人说她是“小黛玉”,而袭人是“小宝钗”,是人多赞宝钗而贬黛玉。可在我看来,黛玉活的比宝钗尽性得多。晴雯也一样。同样都是被李嬷嬷抢走了宝玉给自己的东西,袭人将此事掩盖了过去,但晴雯却说了出来。他比袭人少了一份圆滑,多了一份天真。
宝玉,也应该是很喜欢晴雯的吧。在宝玉被打之时,心下仍记挂着黛玉,满心里要打发人去,却把袭人支走,让晴雯送去了两方旧手帕。为什么他不指使袭人去偏让晴雯去呢?宝玉就算平时再糊涂,他也知道,晴雯没有袭人的世故,更理解自己,所以她才不会将此事告诉王夫人,白白落人话柄。
可在封建等级制度森严的贾府,她的反叛精神,她的直爽可爱,必将遭到统治阶级——王夫人残酷的镇压。王夫人一见晴雯“有春睡捧心之遗风”,便断定她不是什么安分守己的人,会带坏宝玉。最后在她病得"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"的情况下,从炕上拉下来,硬给撵了出去。宝玉偷偷前去探望,晴雯深为感动,并咬断了两根指甲给宝玉。而当夜,晴雯就悲惨地死去了。她之所以会死,是因为她纯洁无邪的性格和当时封建等级强烈的社会环境格格不入。她从不讨好任何人,所以有些自认为自己“位高权贵”的老奴便看不惯她,得空便进言陷害。加之她貌美如花,生的极标致,便更加招人嫉妒。她天真烂漫,在王夫人眼里便是“浪样儿”,自然比不上贤良温顺的袭人。久而久之,她成为了王夫人的眼中钉,肉中刺,最终惨死。
她的死是自食其果,自取灭亡吗?不,不是这样的。她只是做了自己,只是在那个污浊的社会中,保留了自己最单纯最真实的部分。她没有像别的奴才一样,卑躬屈膝,奴颜媚骨,而是宁为玉碎,不为瓦全。
“霁月难逢,彩云易散。
心比天高,身为下贱。
风流灵巧招人怨,寿夭多因诽谤生。
多情公子空牵念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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