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与文
▥小学作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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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欢读书。
无论是什么类型的,小说散文甚至是诗也可以。我喜欢那种充满故事情节的,例如《简爱》《老人与海》等,其中也包括了四大名著,总之只要一头扎进去,就根本不能自拔。那种上下起伏的情节吊人胃口,使人的心随它一起游走。
大约三四年级的时候,我迷上了看小说,在那本轻小说《龙与虎》面前感动得一天水界,反反复复看了不知道多少遍,反正肯定比我摸四大名著的次数多。放学回家后就立刻打开它,美滋滋的品味那读了无数次却不觉厌烦的内容。
迷上看小说的同时,我也渴望着描绘属于自己的一部小说。那种愿望是随着年龄的增加,欲望愈发显著的。于是我便在我自己的一本空白本子上随意地挥笔写了开头第一章,我构思着一篇关于少年和妖怪的故事,就这样没有提纲的胡想,居然写了三页多!我既惊讶也佩服自己的想象力,我从头到尾看了一遍,比憨豆喜剧还无厘头,想了什么就写什么,与上文也没有多大联系,比银魂还要夸张和奇幻。
第二天去上学的时候,我怀揣着我自己的作品去找了我的语文老师,那个年轻得可以滴出水的女老师笑着拍我的肩,对它赞不绝口,她问道:“你能不能坚持写下去呢?”
我兴奋地点点头:“嗯!”下定决心一定不能辜负老师的期望。
于是每晚我都和专业作家似的,专心地写着我自己的专属作品,然后第二天去学校时带给老师看,老师帮我修改、给我提出意见,然后微笑而耐心地听我滔滔不绝地讲述接下来的思路。我真的觉得自己就是个小说家。
那件事情发生在一个星期五,老师在上个星期五布置了一篇作文,内容是关于自己的一次难忘的经历,并且还要求真情实感。我苦思冥想了一会儿,欸!我的现实生活又不像我写的故事那样此起彼伏,情节也一点都不吸引人,更别提什么难忘的经历了!要是将我的生活比作一道菜的话,那么就是淡而无味,比白开水还白开水。
突然间,我灵机一动,没有的话,捏造一个不就行了?只要不太夸张,老师就不会看出来,我不禁为自己的机智拍案叫绝。说干就干,于是我开始天马行空,不一会就洋洋洒洒一大篇“佳作”,比喻拟人排比夸张等华丽的修辞全被我一股脑儿倒进这篇文章里面,然后将它捣成浆糊。
这个星期五,作文就该发下来了,我盼啊等啊,作文本都发完了还是没有我的,我心里有些着急,随后老师说了一句,作文本没发到的就办公室。
我的心顿时咯噔一下。不知道怎么走进老师办公室的,走进去后,老师看了我一眼,没说话,脸上还是挂着淡淡的微笑,随后拿出我的作文本,对我说:“你写的很好。”
“谢……谢”我愣了愣,随后点了点头。
“不过,老师想问你一个问题。”老师的笑容真是看得我毛骨悚然,“这个不是你的亲身经历吧?”
我心中一惊,像只惊慌的小鹿一般,低下头支支吾吾地唔嗯了半天,才拖出长长一个字:“嗯……”我的脸热得都快烧起来了,我觉得将一个生鸡蛋扔我脸上,不出半分钟就可以吃到一个黄灿灿的煎蛋了。
老师将手搭在我的肩上,语重心长地告诉我:“我们要求的真情流露,你都不是亲身经历,何来的真情实意呢?”
我看着那篇文章,就像一个乞丐穿着精致的外套,站在马路中央,接受着人们的嘲笑。
我依然喜欢读书,只是甚少写作文了,每一篇细心雕琢后才敢上交,并且也一直铭记着老师的那句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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