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迅之我见
▥小学作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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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人皆赞扬鲁迅,把他供奉到神坛上,高高在上,我以前也这般认为。可他也有苦衷,他不是神,是人。
鲁迅先生一生清而不贫。他清,是因他嗜好读书,可以说是“嗜书如命”了罢。即使是后来他自愿请出家门至大打出手时,也不忘自己的“书和器”。他不贫,因为他的文学才能能被有识之士赏识,便在国家机关“捞”到了不少钱。但他的大部分收入都用来买书,不得不说一声赞叹。
鲁迅先生有其作为文人的风骨。他身为“匕首和投枪”,处处不留情—从内到外,从封建到资产,他革的是社会的命。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,文化更迭,社会黑暗,有太多值得批评之处,读上一篇《孔乙己》,便识人情冷漠,世间冷暖。我其实是很敬佩鲁迅先生的—他并非站在道德的至高点,宛如一位圣人般俯瞰人间,而是俯下身来,与人民站在平等的地位交谈,甚至为人民作牛马。他的风骨,是“横眉冷对千夫指,俯首甘为孺子牛”的风骨。
然而,在成功的背后,是否也有不少烦忧?原配妻子朱安的封建,弟弟周作人与他的矛盾……“他革了社会的命,却未革成自己的命”。鲁迅在家庭中是老大,肩上不得不担负起一大家子人的生活,在他那犀利的文学背后,内心是否始终犀利?不,也是温和的一面罢:对原配朱安未始乱终弃,为小弟周建人托关系……正是这种种温暖的行为,才让他真正成了一个“人”!
直到自己儿子做出贴上脸去要版税时,不知那清正的鲁迅先生,在酒泉下可有知。
是否会扼腕叹息,败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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