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捧起生活这本诗歌

小学作文 𝄐 0
向着苍白的星,冒着漫天浓雾或太空茫茫,我在生活的海中扬帆去航行。 ——题记 夏日中某个令人困乏的午后,诗集,十字路口以及乞丐。这就是我对那个时刻极少的物质记忆。 这不是什么惊天地、泣鬼神的壮烈史诗,我也不是什么吉尔伽美什或亚瑟·潘左干。但这段时间里发生的,我思想上的顿悟,正如同遇见恩奇都或拔出石中剑,是我人生中重大的转折点。 彼时的我,或许可用夏尔·波德莱尔的诗句描述:“自爱而不自卑”。我一直喜爱读书,喜爱西方文学,无论是《1984》还是《飞鸟集》,全部略有涉猎,常常出口成章。因此,我作为“博览群书的才女”被同学、家长、老师夸赞着。在赞赏声中,我对读书的热爱几乎到了痴迷的程度,狂热地汲取新的知识与词句,却在学习上慢慢下滑。那个午后我刚自山东书城出来,还在回味博尔赫斯优美而深邃的语言,却被路边半蹲着的乞丐吸引了视线。见我看他,老人慢慢起了身。 他身体已不能说是佝偻,而是折断。如同巴黎街角跟在波德莱尔身后的小老头一样,他的脊梁和大腿形成一个直角--接下来如何形容他呢?——我回忆起书中的句子:“那根拐杖使他步履蹒跚,又使他的相貌像瘸腿的走兽。”于是自然而然地,这位有着明显亚洲面貌的老人竟使我想起《圣经》中一位因不许耶稣坐下而被惩罚永生永世行走的木匠了———那个可怜的、流浪的犹太人!我的被词句渗透的大脑已经将覆盖现实的本领练得炉火纯青,就算他有着与外表不符的智慧或诗意,我也会认为他是喝下小溪水的荷马或在某处山洞穴居的尤利西斯——这形象会比一个普通乞丐在我大脑中留下更鲜明的印象,因为我刚刚从这故事中走出书城大门,这归功于博尔赫斯先生——直到那只手伸到我面前。那只乌褐色的、骨节突出的、贫瘠、深沟纵横交错且肮脏的手,指甲灰黑起翘,满是油渍地伸到我面前的手——或许已不能算手。即便是撒旦的诗歌也比这好上太多太多。一只活生生的、无法被任何幻象美化哪怕分毫的手,就这么撕开了虚无的词藻,将现实残忍而又庄重地递送进我的双眼。 我猛然发觉,我读过千万本小说、散文、诗集,记下了千万句优雅、壮丽、深邃的文字,却无法回答一双苍老的手。 是时刻已至么?我从文字的幻梦中醒来,发现自己如此空虚,比那只手还要贫瘠——不,无法和那只在现实中翻山越岭、饱含生活沧桑的手比,我还没有真切地体会到生活,便已幻想着驰骋蓝天。多么讽刺啊!自以为才华横溢的我,复述着他人的美好,得意洋洋,却始终没有踏出象牙塔一步。 我不敢再看那只手。恍惚间我身边好像又伸来一只如出一辙的手,接着是第三只、第四只……被现实围住的麦克白,我会安然无恙,去凝视第八个?不!在看见那面镜子之前,我后退一步,逃离了幻觉和那只手。 我回到家中,没有直接看书。坐在椅子上沉思良久后,我把新书锁进了柜子。 我开始合理安排时间,不再到处夸耀自己,我的成绩开始回升,也尝试和同学一起参加室外活动。我意识到,读书不是让自己沉溺在书的环境中,而是通过书,使生活更加美好。 无论多么好的佳作,都是源于生活。面对现实,我不再迷茫,我将用激情与热忱,捧起生活这本诗歌。